因為實在太多人問了,
所以整理一篇問答集一次回覆,
提醒大家版權合約問題最專業的是律師,
我在這裡都只是就我所知的給予基本知識,
更細節的部分建議找智財權律師諮詢。
A:不需要。
台灣的著作權是自然生成的,
當你把著作完成時,權利就自然生成,
不需要額外登記。
所以重點是「證明這個作品是你寫的」,
這部分透過上傳雲端、
寄Email給自己、
印出寄一份給自己(不開封郵戳時間為憑)等等,
都可以做為舉證的方式。
A:不行。
法律禁止殺人,
但殺人案會不會發生?會。
所以別人想抄你,
你永遠無法防範,
你只能在事後把你的損失,
透過法律途律要回來(打官司)。
相關話題可以參考這部影片: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iwmKV1nxQrE
A:自己去賣或找人推銷。
因為你手上有版權,
所以如果有任何人想做改編,
無論是畫成漫畫或拍成影片,
都會需要你「授權」,
也就是給他們權利改編。
授權的條件有很多種,
可以是拿錢跟你買,
可以是拿資源跟你換,
你也可以免費授權,
條件隨你談,
記得都寫進合約裡就好。
如果你做網路發表,
要留意發表平台對著作權的規範,
有些平台會要求你事先授權給他們,
才能透過他們平台發表。
(你可能註冊會員時,不知不覺就打勾了授權書了)
如果你參加獎項,
也一樣要留意獎項對著作權的規範。
找出版社出版也一樣,
合約都會規範著作權怎麼分配,
最常見的是共同持有,
或是專屬授權給對方「再授權」的權利,
讓他可以幫你去談。
所以如果你的小說已經出版了,
你可以回去翻一下出版合約,
只要他們有權利,
你就可以問問編輯出售版權的計畫。
這部分就看出版社的態度,
也會看你作品的熱度,
有些很積極,有些很佛系,
但原則上製作公司如果想談授權,
通常第一時間是聯繫出版社(因為他們比較懂),
透過出版社跟你喬。
至於你連出版都沒有?
嗯,我覺得你可以先不用想太遠。
畢竟出版就是個幾十萬的買賣,
出版社都覺得「你這內容賺不回來」,
所以沒人敢幫你出。
影視是幾千萬的買賣,
你又憑什麼覺得人家會挑你,
而不是去挑市面上現成的千千萬萬作品呢?
A:看合約。
你授權改編時,就會簽合約,
合約上就會約定權利歸屬。
因為權利是自然生成,
所以導演拍片也有他的創意注入,
自然也可以主張影視作品一部分的版權是他的。
所以合約上一定會把這些權利都說明,
以免事後有爭議。
(合約沒說清楚的話,之後有爭議就很麻煩)
原則上,書的著作權一定是保留在原作者身上,
(除非你也簽約讓出去,但不太可能吧)
影片的權利就看你怎麼談。
站在製片方的立場,
他們一定會想要通通拿去,
但出版社和作者,
也會希望能從中獲得一些好處,
這部分就看雙方誰更需要誰,
誰就會多讓步一點。
事情是談出來的,
沒有「一定是怎樣」。
A:不一定。
授權出去後,怎麼改編就看製片公司。
所以他們可能會找原作者,
也可能會另外請其他編劇負責。
你做為原作者如果覺得想自己編,
授權時就要談清楚,
把它列為授權條件之一,
以免事後對方說話不算話。
A:不一定。
與上一題相同,
原則上你授權出去了,
製片公司想怎麼弄,
都不關你的事。
所以你如果希望有最終決定權,
也可以在合約中要求,
你可以不當編劇,
但劇本出來,要你看過點頭才行。
其他相似問題就以此類推了,
一切都是「不一定,看合約」,
包含你有沒有要指定卡司?
擁有卡司決定權?
你有沒有要片中露臉?
你有沒有指定的角色形象不能變?
你有沒有指定的合作導演?
這樣你就可以明白,
為什麼演員的合約可以是「一大本」,
因為能談的事情太多了,
細項可以無窮無盡,
看你要不要提而已。
你要求越多、越無理,
破局的可能性就越高;
你要求越少、越隨便,
事後被整的可能性也不小。
知道出版社跟律師很重要了吧?
A:基本上一樣。
有人可能會好奇,
如果像報導文學這樣,
不見得有劇情的作品,
為什麼會需要買授權?
或有的時候製作公司買了授權,
卻把作品改到只剩個名字,
(《誰是被害者》連名字都改了)
為什麼還需要買授權?
A:原因基本上有四個。
相較於影視幾千萬的買賣,
授權金其實是很小的成本,
但如果不慎捲入抄襲爭議,
很可能會帶來極大的票房傷害。
所以許多公司會乾脆看有興趣的,
就先把權利買下來,
也可以防堵同業拍類似的題材,
藉此來迴避各種風險。
雖然報導文學沒有現成的故事,
但也可能很有知名度。
例如《做工的人》賣得很好,
討論度很高。
所以當改編影視的消息出來時,
自然就有一波討論,
也會有一波現成的支持者,
這個力量並不亞於小說作品。
而且有買了授權,
也就等於取得作者的合作,
那作者的人脈圈和影響力,
也都可以成為製作的資源,
價值可能不亞於授權金。
報導文學可以寫成,
是作者取得相關人士信任的成果,
這些成果很可能是錢買不來的。
影視劇本改編,
編劇也需要做補充田調,
這時這些資源都會成為助力,
甚至成為票房的一環。
為了整合泛娛樂產業,
現階段公部門許多企劃和補助,
IP改編的案型會有較多優勢。
加上《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》、
《做工的人》等等成功案例在前,
比起輪廓模糊的原創案,
改編案有它獨特的魅力。
當然還有最後一個原因──
製作方也沒想到居然會改成這樣啊。
原作者擅長的畢竟是小說,
當有擅長影視的導演、編劇進組後,
可能會產生很多不同的創意,
大家都期待能讓作品更上一層樓,
也都面臨拍攝現實的許多考驗,
製作方不是神,
不見得能在前期取得授權時就知道後面發展,
這是很正常的。
希望這個問答集能幫助大家釐清一些觀念,
但寫出作品最重要啊,
不要事先想太多,
但都沒有動手寫作啊啊啊。